今早5:20起床,其實真的很想再賴床一下。

昨晚特別換了Rihanna 的「Only Girl」這首節奏較強列的歌曲,並配上一句「絕妙好句」做為早上叫醒我的鈴聲及iPhone鬧鈴警語。

早上5:20 iPhone一唱歌,我就趕緊起床。

 

因為我昨天跟Connie約好,今早要跟她一起去晨騎。

真是傻胆(台語)!!

我這個體能特差,沒有騎過長程的人真是有胆!大概完全是沒有經過大腦仔細想過。

不過去是傻胆,才有可能完成一些我這輩子沒想過去做的事情。

 

所以!我完成了第一次的晨騎。

雖然,坡路我幾乎都用牽的,但是我也幾乎是全程騎完啦!

 

好特殊的初體驗。不過沒有穿車褲的下場就是屁股痛個半死!

 

今天天氣真的很好。有風。縱始陽光越來越大,騎乘時還是覺得很舒服,不會太痛苦。

在騎乘的時候,腦子會很自然的放空。什麼都不會去想,讓思緒沈澱。心思只會專注在騎車這件事情上。

 

騎完之後的快樂來自於「成就感」,緃始自已在最後停車時沒站穩,跌了一跤,嚇壞Connie,回家之後因為膝蓋的傷口痛的哎哎叫 (多半是叫給老公聽的),但是還是覺得自已很開心。 對於為什麼那麼多人喜歡這項運動。雖然,根據Connie的說法,騎車多半是為了「耍帥」。

開心呀!!

 

馮云說過一句話:「如果你的時間管理做的好,你的生活將會很悠閒舒服。」

 

我很喜歡這句話。說穿了,「運動」這件事、或是「其他想做的事」,只要是自己想做,我們總會找時間去做。

 

 Make time for it.

 

很多時間都是自已東摸西摸給摸掉的。

 

如果我想要有健康的身體,我覺得喝蔬果汁會有幫助。

我會前一天先把要打蔬果汁的材料先準備好,隔天早上就可以縮短時間,並喝到新鮮的蔬果汁。

 

一天排出半小時到1個小時來運動,對我來說,其實不難。因為,其實佔不了多少時間。把東摸西摸的時間挪出一時來做,根本不成問題。

問題在於自己「想不想」、「要不要」。

這一切,似乎都只是自己的選擇。

 

如果,把一天24小時切成

 

睡覺: 8小時

上班: 10小時

三餐: 2小時

 

其實我還有4小時可以好好運用。

 

4小時可以做好多事情。

運動1個小時,還剩3個小時可以東摸摸西摸摸!

 

哇!太棒了!真的太棒太棒了!!

那天這麼一想,自己頓時覺得原來一天24小時,我本來就可以好好運用!

如果,我之前曾經有這麼想過,我也許可以不用多這麼疼痛。

不過,也是因為週遭有「熱血青年」有影響力,才能有如此契機。

 

不管之後,我會不會繼續騎車,我都會把今天記住。

今天實在是太特別了。

 

感謝Connie願意忍受我這個毫無騎車經驗的「肉腳」(台語)拖慢她騎乘的速度,帶我騎車,領略大肚山望向清水高美濕地的美麗風景。

 

晨間運動真的很不錯,希望我能持續,讓它成為我的生活「好」習慣之一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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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aron Clar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